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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沪运管七(2006)33号 各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及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 自2002年实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以来,已有部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持有的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在2006年内陆续到期,由于交通部2001年发布的7号令《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正在修订,将于近期颁发,为了保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正常营运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上述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组织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年龄未满60周岁,持有有效驾驶证;持有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80天内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 二、换证受理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11:00,13:00~16:00〔国定假日除外〕; 2、受理地址: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一楼。 三、换证后的有效期: 换证后新证的有效期在原证有效期的基础上,顺延一年。 四、换证手续: 办理换证时,须填写《从业资格证换证登记表》,并随带下列资料: 1、有效驾驶证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一寸报名彩照2张。 五、收费: 换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本5元。 六、其他事项: 根据市交通局的委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操作证有效期到期的换证办法,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附件:从业资格证换证登记表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从业资格证换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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