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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交法[2008]16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在搬场运输等行业实施诚信考核的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纵队,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总结完善2007年行业诚信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2008年在搬场运输、货运站场、省际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公共停车等行业开展企业诚信考核工作。同时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实施个人诚信考核。

现将相关考核指标(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货物运输(搬场)企业诚信指标》

      2、《上海市货物运输(站场)企业诚信指标》

      3、《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企业诚信指标》

      4、《上海市省际汽车客运站诚信指标》

      5、《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指标》

      6、《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企业诚信指标》

      7、《上海市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个人诚信档案指标》

      8、《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个人诚信指标》

 

 

00八年一月二十二日